2022青岛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区(市)遴选公务员报名条件
一、遴选数量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遴选公务员12人。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区(市)、镇(街道)有关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
4、报考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优先考虑区(市)党委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镇(街道)党政办、党建办工作人员;
6、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与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