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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文职笔试丨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法律】

未知 | 2022-07-14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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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文职笔试丨军队文职公共科目备考【法律】

  法律

  1.张某(25岁)从邻居男孩小伟手中骗得房门钥匙,即做模压并仿制,之后归还了钥匙。一日,张某趁小伟家人外出,拿仿制钥匙开门行窃,因制作不准,未能打开房门,准备回家加工后继续作案,此时被人抓获。张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集团是指:

  A.二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B.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C.五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D.十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3.以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死刑的叙述,错误的是: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刑二年执行

  B.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C.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刑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

  答案解析

  1.答案:C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在本题中,张某已经着手开始犯罪,已经进入到实施阶段,但是由于钥匙配得不够精准所以导致没有得逞,这是由于张某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B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因此,本题答案为B。

  3.答案:D

  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A选项和B选项正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C选项正确。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所以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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