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东阿县委巡察工作保障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要求
一、选聘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医疗卫生、教学教研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不含中央和省市驻阿单位)一级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的在编在岗人员。选聘岗位和数量见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需获得硕士学位)。
3.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之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未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推荐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档案审核有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