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1月20日8:30
面试地点:薛城舜耕实验学校(枣庄市第四十四中学)
面试内容体现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成绩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面试准考证》(详见附件2)的要求参加面试。
2、考生登录公告网站下载并打印《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面试准考证》(详见附件2)、《2022年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3,入考点时必须上交),其中《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面试准考证》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附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二、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面试并列的,面试成绩统计中去掉最高分高者优先;去掉最高分值相同者,去掉最低分高者优先,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须贴有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面试准考证》原件(一份)
(6)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7)在职人员或已经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察、体检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委托方要求,决定是否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考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疫情防控
(一)参加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面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三码”,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生在面试当天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身份证、《薛城区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面试准考证》、《2022年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前本人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更新时间在11月19日及以后的行程卡和健康码纸质件(在空白处工整写明本人的姓名),扫描考点“场所码”,方可参加考试。《2022年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行程卡和健康码纸质件缺一不可,须在进入考点时提交给考点门口防疫人员,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三)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11月20日上午7:30前)到达薛城舜耕实验学校(枣庄市第四十四中学)考点。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考生及其同住人员考前14天内有薛城区外旅居史的;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五)所有考生须自备N95口罩,在进入考点及面试过程中按要求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
(六)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状况监测,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枣庄市薛城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9日
原文标题:薛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http://xxgk.xuecheng.gov.cn/qjbm/qrsj/202211/t20221119_1565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