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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考察体检公告

淄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 2023-01-0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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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公告》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募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在职人员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且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暂缓提交的,须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

  1、体检报到时间:1月12日-13日,上午7点15之前。

  2、体检报到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般阳路266号)。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元/人,自带)。

  (一)体检标准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要求

  1、除特殊情况经区招募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附件1: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1:1.5)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9日

  原文标题:淄川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2年淄博市淄川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art/2023/1/9/art_4627_265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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