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军队文职考试法学类知识点: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重点罪名及其规范
放火罪;失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
二、普通罪名及其规范
爆炸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