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要求_报名条件
为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集聚,持续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3年在全市事业单位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42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17)。
(二)引进范围
“优才计划”主要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18)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2023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附件1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附件18)全日制本科生;(4)2023年QS榜单前200名国外高校(附件1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附件1: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教育类)“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2023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卫生类)“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4:2023年任城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5:2023年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6:2023年曲阜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7:2023年泗水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8:2023年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9:2023年微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0:2023年鱼台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1:2023年金乡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2:2023年嘉祥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3:2023年汶上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4:2023年梁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5:2023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6:2023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7:2023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18: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和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名单.doc
全文查看:http://hrss.jining.gov.cn/art/2023/2/8/art_103755_2712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