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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省属事业单位:近面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未知 | 2023-02-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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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省属事业单位:近面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4)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等。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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