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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枣庄薛城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已开始

未知 | 2023-04-1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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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枣庄薛城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已开始

  报名入口>>>2023年枣庄市薛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3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枣庄市薛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123人)

  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4月20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4月18日11:00—4月21日17:00

  1.计算机端: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3年枣庄市薛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20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11:00—4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报名结束后,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学校同学科非定向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8日11:00—4月22日17:0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3年薛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和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一)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表(仅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五)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

  (六)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3年4月18日及以前);

  (七)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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