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之治安调解知多少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如小明和小李两个人是邻居,一日因为聊天语言不当,发生口角进而上升为肢体冲突,小明一拳将小李打倒在地致其轻微伤,小李被打后报了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问询斗殴事由,发现是因为民事纠纷引起的,那么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这就是治安调解。在调解中需要注意,既然是化解矛盾,那么公安民警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一定的方式方法,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了解情况,取得证据,分清责任。其次是询问当事人,制作笔录。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教育中注意结合普法进行宣传。当然也要遵循当事人的是否愿意调节的意愿。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才能走调解程序调解。如果无法达成调解,依法对违法人进行处罚,告知当事人就其民事纠纷不服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