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高层次人才面试评议的补充公告
根据《2023年滨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现对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高层次人才面试评议注意事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1.面试人员须持本人面试评议通知单(纸质版)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的面试评议集合时间(上午7:20前)到面试评议地点集合。未在规定的集合时间(上午7:20前)到面试评议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进行面试评议时,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和饰品,违者面试评议成绩按零分处理。
3.面试评议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该分数的不列入考察体检人选范围。面试评议结束后,按1:1比例公布考察、体检人选。
4.面试评议结束后的试题为工作秘密,不得对外透露、传播面试评议试题。
5.请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咨询电话:0543-3160266
中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2023年6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博士高层次人才面试评议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zgxq.gov.cn/art/2023/6/6/art_118403_10312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