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查考生对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史知识,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掌握、理解和运用情况,重点测评考生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思维逻辑、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 -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10月下旬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灯塔-淄博党建”网站“202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聘部门(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须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的一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以及选聘部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凡资格复审合格、未经同意无故不参加面试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
3.面试组织。面试在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选聘部门(单位)自行组织。根据选聘岗位特点,视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等方式,测评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和体检对象。
选聘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岗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业务水平测试可以在面试前完成,也可以与面试同步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