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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事业单位公基:公文的使用

未知 | 2023-10-1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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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事业单位公基:公文的使用

  (1) 有法定的作者: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定的职能权利和负担一定的任务、义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机关组织的领导人。

  (2) 有法定的权威:公文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与政策性,并且有固定的权威。

  (3) 有特定的效用:公文可以用来进行指导、约束、说明等。

  (4) 有规范的体式:公文写作具有严格的规定性,公文的种类、名称、格式、办理程序都有严格规定。

  (5) 有固定处理程序:公文的制发经过起草、核稿、签发等程序,公文的签收有登记、分办、批办、承办、催办等。

  行政公文作者是指()

  A.制发该公文的机关或机关的法定领导人B.草拟该公文的秘书人员

  C.参与该公文形成过程的有关处(科)室D.审核该公文的办公室负责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公文概述知识。公文的名义作者是依法成立并且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义务的国家机关或者行政部门,也可以是个人(如机关的法定负责人)。大多数公文都是以机关的名义制发,少数公文(如命令、议案等)以领导人的名义制发。需要注意的是公文一般由秘书或业务部门人员起草,这些人员不能视为公文的法定作者,他们只是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已。因此,选择A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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