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2024年山东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山东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7人)
报名、初审与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3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1日16:00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dong.gov.cn/),点击报名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单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完善信息,再次提交报名信息。2024年3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4日11:00—3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能源局网站(http://nyj.shandong.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山东省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此次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3月21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减免考务费。
减免考务费所需证明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明;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三)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省源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单位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由山东省能源局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考两科,分别为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科目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和专业能力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照40%和60%合成笔试成绩。综合能力科目和专业能力科目笔试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山东省能源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单科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将通过山东省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
2.面试
由山东省能源局组织,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具体实施。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组织。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省能源安全技术中心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截至规定时间,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和50%合成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成绩、专业能力科目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