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首页 > 事业人才引进 > 招考信息 > 资格审查

2024年济宁市商务局“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济宁市商务局通知公告 | 2024-03-20 10:48

收藏

  济宁市商务局通知公告2024年济宁市商务局“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要求,对济宁市商务局“优才计划”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22日下午2:00至5:30

  2.地点:济宁市流通业发展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济宁市仙营路5号,原济宁市商务局院内)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材料提供不全或不及时,导致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1)《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与招考专业相近的,需提供所学课程翻译材料。

  三、其他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应由初审通过人员本人参加。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面试工作方案将在济宁商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综合类)引进公告》执行办理。

  联系电话:0537-2312988

  济宁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3日

  原文标题:济宁市商务局通知公告2024年济宁市商务局“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business.jining.gov.cn/art/2024/3/13/art_6669_2707353.html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