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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营市技师学院“千名英才”选聘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通知

东营市技师学院 | 2024-03-2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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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千名英才”选聘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千名英才”选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人员范围

  进入考核评价资格审查范围人选见附件。化工教师(博士)岗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技师学院图书楼一楼大厅。地址: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77号(东六路与运河路路口向西200米东营市技师学院西校区北门进入,向东50米自图书楼西门进入资格审查大厅。可乘坐158、161、162路公交车到东营市技师学院下车,西校区北门正对悦来湖)。

  3.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202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其中,“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2)考生亲笔签名的《2024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千名英才”选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承诺+容缺”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市外在职人员报考的可先参加资格审查,在考察阶段按期提交用人单位及其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考核评价通知单》。未参加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再纳入考核评价范围。

  二、考核评价

  (一)考核评价时间:2024年3月30日(具体时间见考核评价通知单)。

  (二)考核评价地点:东营市技师学院西校区图书楼。

  (三)考核评价形式:考核评价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为指定试讲课题,考生备考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四)试讲教材

  附件:试讲教材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核评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考核评价通知单(缺一不可),于2024年3月30日上午7:20前到达东营市技师学院西校区图书楼一楼大厅集合。在大厅统一签到,核验身份,上缴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引领至候考室候考。

  2.为保证考核评价有序开展,仅限参加考核评价的考生本人进入校园,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

  3.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考核评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考生在候考、备考、考核评价、休息过程中均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带书籍资料等)带至候考室座位、备考室和面试室,违者取消考核评价资格或考核评价成绩无效。

  4.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特点、考核评价人数不同,考核评价考生分组和岗位顺序由东营市技师学院确定。考生到达候考室后按岗位顺序进行抽签,根据抽签确定本岗位考核评价顺序,按岗位顺序和抽签顺序依次参加考核评价。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核评价考生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出入。

  5.考生进入面试室后,须向考官说明本人应聘岗位、面试顺序号,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考核评价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考核评价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次的考核评价全部结束并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7.未尽事宜或有变动将通过东营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个人通讯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

  联系电话:0546-6078917。

  附件:2024年东营市技师学院“千名英才”选聘资格审查人选名单.doc

  东营市技师学院

  2024年3月25日

  原文标题:东营市技师学院

  文章来源:https://www.dyjsxy.com/ds1599787095118/647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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