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威海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4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2024年度威海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4月8日早晨6:00。
集合地点:环翠区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院内。
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及签字笔参加体检。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3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晚10点后禁食禁饮水;腹部超声需空腹检查,女性子宫及双侧附件彩超(女)需要憋尿,膀胱充盈后进行检查;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咨询电话:0631-5192179
附件: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威海市公安局
2024年4月3日
原文标题:威海市公安局警务信息威海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aj.weihai.gov.cn/art/2024/4/3/art_42244_4459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