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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4-04-14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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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4人)

  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22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4月15日11:00-4月2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学校招聘系统网站(http://rs.sdivc.edu.cn:8078,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并如实完整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学校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2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报名材料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3)关于专业和专业方向认定:专业认定依据为毕业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由所在学校或学校研究生院开具,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已注明与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重复提供此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4月;

  (5)定向、委培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可参考模板,在招聘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出申请和承诺,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考察体检开始前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

  (6)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或正式发文文件,在报名系统其他附件中上传;

  (7)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8)学校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未通过初审的,认真查看原因;提交材料不全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聘系统提示要求补充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招聘系统。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校联系。

  3.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招聘系统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招聘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缴费成功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招聘岗位情况通过招聘系统公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学校招聘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招聘系统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题型为客观题。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或岗位相关知识。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系统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招聘系统发布。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2张近期免冠1寸彩照(与报名表中的电子版一致)、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经复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通过招聘系统向社会公布,资格复查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并通过招聘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逾期视为放弃。符合条件并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学校招聘系统)。

  (2)面试

  本次教师岗位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在招聘系统发布,同时发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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