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淄博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学历要求
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一般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有限定或放宽年龄的,详见具体职位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报考勤务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6,不合格;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于6月底前取得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证明材料;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的,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