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按照《2024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3日7:00集合
2.地点:淄博市技师学院(张店区华光路133号)学术交流中心。集合地点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对象
按照《2024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要求,经现场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同时提交学信网的查询结果。
(3)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4)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6)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
(8)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对其他学段有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费佐证材料。
3.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和答辩时间共计10分钟,合并计时。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试讲占70%,答辩占3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相关说明
1.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人员须知(附件2),严格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随时登陆淄博市技师学院网站(www.zibotc.cn)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3.参加面试人员需从淄博市技师学院北门进入,请各位考生提前考察乘车路线,以免影响考试。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工作接受市纪委、学校纪委监督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
监督电话:0533—2778477
咨询电话:0533—2778227
未尽事宜按《2024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淄博市技师学院
2024年6月19日
原文标题:2024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淄博市技师学院
文章来源https://www.zibotc.cn/info/1006/117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