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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4-07-0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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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2024年济宁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济宁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人)

  1.附件1:2024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2.附件2: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7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7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9:00—7月2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试方式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11:30

  笔试地点见《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三)专业能力测试

  按照招聘单位实际工作要求,需侧重考察专业技能的岗位,面试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同一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分别在指定场地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用、岗位专业(业务)能力水平。专业能力测试后,从达到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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