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简章》规定,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可登录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4号楼(垦利区民丰大道252号)1007会议室。
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下午17:30前到垦利区卫生健康局915室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简章》,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一)《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应聘人员应补充完善“家庭成员情况”相关人员信息,填写的范围为:(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 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或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签订)。
3.选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其中,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医院属于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工作经历中对医院有等级要求的需提供公布医院等级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4.选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简章》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546-2567198
0546-2885929
东营市垦利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4日
原文标题:垦利区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关于2024年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优秀人才选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kenli.gov.cn/art/2024/7/24/art_259464_10363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