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聊城市公安机关第三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方法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执行(详见附件5)。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6)。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有关媒体平台适时发布。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报考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人员,笔试主要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等内容。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10人及以下的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11人及以上的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评)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评)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将适时在有关媒体平台发布。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专业技能测评(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设置专业技能测评,不再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评后公布成绩,根据报考者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测评具体实施办法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