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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体检通知(第三批)

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 2024-08-1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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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德州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体检通知(第三批)

  根据《2024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公告》规定,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8:00

  地点:德州市德城区东方红西路1378号德城区人民政府院内

  二、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2024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费用

  初次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引进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体检完毕后,由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做出是否符合体检标准的明确结论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体检费用:男生381元,女生385元,体检结束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线上支付。

  五、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且不提前告知,导致无法正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伙同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关闭手机,交工作人员保管。

  2、工作人员清点参加体检人员,核对身份证,确定体检顺序号(即体检编号,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

  3、到达体检医院,医院体检工作人员发放已注明体检编号的体检表,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禁止其他随行人员陪同,须遵从工作人员和医生安排,自觉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和吵闹,严禁考生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5、体检前一天忌酒,勿暴饮暴食,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前一晚清淡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清晨需空腹(前晚22:00始禁食):禁食、禁水。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8、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9、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德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录用。

  德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34-2671861。

  附件:2024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体检人员名单(第三批).xls

  中共德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原文标题:2024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体检通知(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www.decheng.gov.cn/n55840578/n55840694/c8962027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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