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查询。按照《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0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9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学院图书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经学院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等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3.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还需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附件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须在2024年7月26日以前取得)。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5.应聘岗位限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见附件4)。
7.应聘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技师(二级)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岗位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应聘“具有一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一年以上消防工作经历证明;应聘“须具有两年以上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烹饪工作经历之一”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两年以上酒店管理或餐饮管理或烹饪工作经历证明。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要求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更换联系方式的,应尽快与学院联系更改联系方式,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我院提交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附件5),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zrsc205@163.com。
2.资格审查通过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现场缴纳。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
4.联系电话:0538-8628123。
附件:附件1.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
原文标题: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文章来源:http://www.mtotc.com.cn/info/1002/142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