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日照市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日照市公安局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日照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6:00,在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东港区五莲路339号)西附楼1010会议室集合,领取体检表后,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
费用400元左右。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于体检集合时一并上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及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7.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日照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附件:日照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pdf
原文标题:日照市公安局通知公告日照市公安机关2024年度专项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rizhao.gov.cn/art/2024/9/9/art_32326_10291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