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4年巨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2024年巨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巨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上记录的时间为准),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六)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其相关证书(认证)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9月1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巨野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在编在职人员不能应聘,巨野县在编在职医护人员不能应聘。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可应聘相关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政策被安置为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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