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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河口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15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4-10-0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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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4年东营河口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15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东营河口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15人)

  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2024年10月12日16:00

  报名网站:河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ekou.gov.cn/col/col206413/index.html?number=H08020101)。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还须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上传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电子版照片须为清晰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2024年河口区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河口区优秀人才选聘诚信承诺书》,以备考核评价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选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区优秀人才引进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8日11:00至2024年10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初选和考核评价。

  1、初选

  初选形式为笔试,主要测试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重点考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核评价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考核评价人选。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公告提前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评价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河口区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2024年河口区优秀人才选聘诚信承诺书》等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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