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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备案制准考证打印时间

未知 | 2024-10-15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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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2024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3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33人)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00—10月19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024年10月18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0632-8076115。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00—10月19日17:00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4日11:00—10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医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9:00—11月2日上午9:30(开考后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4)和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按照准考证为准。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考一科,按照岗位性质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分类确定,个人笔试成绩可在报名平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生应及时关注医院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医院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医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医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登录医院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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