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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4-10-1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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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4年聊城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聊城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0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jsgzb.lc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名材料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00—10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1:00—10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在报名时间内尽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对因报名信息填报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报等原因退回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和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按照报名流程尽早完成报名,因未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或“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原件扫描后按报考岗位要求上传报名系统,扫描件须为JPEG、BMP等图片格式,每个大小不超过1M。)

  1.本人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3.应聘教师13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或组织部门2024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

  4.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3),并能够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研究生处(院)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均通过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jsgzb.lc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1.教师11-教师20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撰写教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知识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笔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笔试确认。笔试确认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报名结束后大约一周左右在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面试

  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个人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2.教师21-教师25岗位、教练员3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等事宜,在报名结束后大约一周左右在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面试

  面试采取以专业测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授课能力、个人素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

  笔试采取撰写教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知识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在聊城大学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网站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材料、侧面了解、外调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心理健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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