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银行校园招聘每日一练10.27(四)
王某与贾某恋爱期间,王某于5月20日为贾某购买手机、首饰,并多次微信转账给贾某共计5000元。二人同居后开始谈婚论嫁,王某在父母的帮助下付给贾某20万彩礼,后因性格不合双方分手。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微信转账的5000元为增进双方感情进行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不属于彩礼
B.购买的手机、首饰属于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礼物,不属于彩礼
C.王某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诉讼
D.王某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可不予支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题中,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返还。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