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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莘县公安机关第四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薪资待遇

未知 | 2024-11-0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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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聊城莘县公安机关第四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薪资待遇

  录用及待遇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训练。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拟录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新录用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确定层级并发放相应的层级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配发制式辅警服装,定期组织健康查体。工资薪酬待遇详见《聊城市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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