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备考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具体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它们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1.生产资料公有制
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为保证公有制为主体地位要坚持国有经济在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要占支配地位,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2.非公有制经济
(1)个体经济: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的所有制经济。
(2)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所有制形式。
(3)外资经济:外资经济是指国外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形式。
外商独资,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中外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中外合作,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外资经济不完全等同于三资企业,还包括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还有外商在中国代表处的投资等。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