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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优选计划”选聘职位和条件

未知 | 2024-12-0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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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示范引领区,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西海岸新区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第一批“优秀党政干部储备人才选聘计划”(简称“优选计划”),面向省外部分高校选聘2025年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职位A: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30名;

  职位B:街道所属事业单位12名;

  职位C:镇所属事业单位8名;

  职位D: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20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2025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A、职位B、职位C的,所学专业应属于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医学学科门类;报考职位D的,应符合《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中相应资格条件。本科生、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二)具体条件

  涉及政治面貌、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荣誉奖励等具体条件,详见相关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网站公告信息。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和地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1.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附件:1.有关高校.pdf

  附件:2.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3.有关说明.pdf

  原文标题:青岛西海岸新区2025年“优选计划”选聘公告_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文章来源:https://www.xihaian.gov.cn/zwfw/zdfwlyzl/rsks/sydw/202412/t20241205_8661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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