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报名入口

首页 > 教师人才引进 > 招考信息 > 报名入口

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12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4-12-21 16:15

收藏

  报名入口>>>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12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12人)

  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00-12月30日10:00。

  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00-12月30日12: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进入“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 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2月30日10: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考生操作说明文档。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12月31日10:00-12:00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组织初试。初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淄博市教育局根据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5年2月13日10:00-2月14日10: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5年2月19日12: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5分钟,在面试室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