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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东营区人民政府人才引进 | 2025-01-03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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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6日9:00--11:30 13:30--17:30

  地点: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A座24楼2410室。

  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附件1)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加面试审核,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1:30前到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2410室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应提供的材料

  (一)根据《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如下(各种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2,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及报考岗位)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原件1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应聘的,还须经所在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同意;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须提供相应的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咨询电话:0546-8229030(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资格审查表

  3.同意应聘介绍信

  4.工作经历证明

  东营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1 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 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doc

  附件4 工作经历证明.doc

  原文标题:东营区人民政府人才引进关于2024年东营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5/1/3/art_44055_10378161.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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