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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委党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青岛市委党校 | 2025-01-2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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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年青岛市委党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青岛市委党校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4年1月23日(周四)上午10:00

  地点:青岛市宁德路18号青岛市委党校515综合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3.《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用辅修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记录或学校出具辅修专业情况说明)、学信网和学位网认证的学历及学位证明(需在查询有效期内);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8.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

  9.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党员关系证明材料。

  相关材料复印件均应有报考人员的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咨询电话:0532-55798525

  附件:2025年青岛市委党校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青岛市委党校

  2025年1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青岛市委党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dx.gov.cn/n435777/n435779/n435815/250120142545160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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