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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附件1、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我区2024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变化的实际情况,按照《博山区人民政府 博山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印发关于提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比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博政字〔2022〕75号)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博山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合并招聘岗位进行以下调整:
一、“计划数”由“8”调整为“9”。
二、“合并单位招聘计划数”增加“博山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中心1个(专业技术岗位)”。
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8日
原文标题:博山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shan.gov.cn/art/2025/2/18/art_4428_2893888.html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专栏,查询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2月2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查询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岗位报名初审结果,由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 2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3月18日9:00— 3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取消、核减计划及岗位改报
报名、缴费截止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岗位、核减计划情况,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2:00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与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确定。应聘人员须参加全部两科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规定入围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入围比例一般以附件1中“面试比例”为准。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不满入围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进行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每人每场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A1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A2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加档案考核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档案考核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