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25年烟台市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选聘岗位需求表
为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和建设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加大青年干部人才储备,烟台市决定实施2025年青年干部人才“菁英计划”。现面向国内部分高校选聘一批优秀毕业生到烟台市直事业单位,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予以重点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2025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选聘60名左右。具体专业要求及岗位设置等详见相关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网站公告信息。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截至2025年3月7日前,年满1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3.考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考,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博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年底前取得)。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12.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的;
1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https://ytdangjian.yantai.gov.cn/art/2025/2/20/art_101633_18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