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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进行中

未知 | 2025-03-0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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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费入口>>>2025菏泽市公开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入口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选聘单位于2025年3月3日11:00至3月8日16:00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未于2025年3月7日16:00前上传《报名推荐表》的,选聘单位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2025年3月7日16:00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选聘要求的职位;其中,选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选聘单位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选聘程序。

  (四)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25年3月3日11:00至3月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选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00至3月22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4月中上旬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选聘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hzrsj.heze.gov.cn/col/col120190/index.html/),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聘部门(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4.面试组织。选聘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同时列为体检考察人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有效平均分。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选聘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1.考察。选聘部门(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范围。考察组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应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人事)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选聘部门(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选聘部门(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选聘程序。考生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部门(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单位报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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