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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已开通

未知 | 2025-03-3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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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25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5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sd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9:00—2025年4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3月31日11:00—2025年4月8日16: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平台(https://rsgl.sdut.edu.cn:8678/zp.html,招聘门户仅支持电脑端登录及查看信息)进行账号注册,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发送的消息。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平台或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hch.sdut.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2)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和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承诺,可在考察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模板见附件2);无单位人员,需提交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交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明确标注有该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7)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模板见附件3)。其中主要学生干部的条件为: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担任校(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及以上团干部职务,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党支部书记职务,班长或班级团支部书记职务,以上职务任职须满一届(不少于10个月)。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3月31日11:00—2025年4月8日16:00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3月31日11:00—2025年4月8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

  (1)辅助1-2、辅导员1-2、教师7岗位考务费

  ①笔试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通过初审并且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在招聘系统显示进入笔试环节,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②面试考务费

  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面试收取每人70元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缴费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面试考务费一律不退。

  (2)教师1-6、辅助3岗位考务费

  ①面试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山东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面试收取每人70元考务费。通过初审并且按时完成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在招聘系统显示进入面试环节,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②笔试考务费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笔试收取每人50元考务费。笔试考务费缴费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一律不退。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需要在报名阶段维护“是否申请免缴费”项目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教师1-6、辅助3岗位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教师1-6、辅助3岗位面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教师1-6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为技能展示。

  辅助3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和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答辩成绩占3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70%)。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专业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面试人选面试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教师1-6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辅助3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2.教师7、辅助1-2和辅导员1-2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教师7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辅助1-2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辅导员1-2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大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专业技能等知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教师7岗位的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课堂试讲成绩占50%,答辩成绩占50%)。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与技能等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答辩主要考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

  辅助1-2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业务能力等。

  辅导员1-2岗位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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