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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5人)

泰安党校通知公告 | 2025-04-0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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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党校通知公告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5人)

        附件1 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xlsx

  附件2 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附件3 同意应聘介绍信.xlsx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水平,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4月,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位于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山东省泰安市,北依驰名中外的东岳泰山,南临五千年文化发祥地大汶河,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

  学校占地268亩,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会议中心、健身中心、学员公寓、学员餐厅等,可同时容纳600人住宿、800人就餐学习。校园的规划建设,通过合理的功能区域划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建筑造型设计、富有视觉冲击的色彩运用和生态绿化水系的巧妙布局,营造出校园文化与生态环境浑然一体的人文、自然景观,整体风格大气厚重、典雅庄严。市委党校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负责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理论宣传骨干,培训党务干部、团干部、初任公务员等。培训班次主要包括县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年轻干部培训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等。现有哲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学、法学、党史党建、管理学等学科。市委党校多次荣获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优秀教学奖、科研优秀成果奖等奖项,已成为学科较为齐全、人才名师荟萃、设施先进配套的红色学府。

  近年来,在省委党校的有力指导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党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以全面落实基本培训为主线,紧贴中心工作,锚定内涵建设,改革激发活力,创新引领突破,推动全市党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以“量化考核、考出实绩,优化奖励、奖出干劲”的扎实举措,努力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党校初心,登高望远、奋力争先,大力推动校(院)“三风四园”建设,教学培训、科研咨政、党的建设、人才队伍、文明创建等工作都取得了很好成效。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办学质量评估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校干部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取消资格;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在2025年度内进行,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我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xzuzhichu@ta.shandong.cn(邮件标题为“博士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进行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插入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处需本人签名。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海外留学人员以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

  5.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获奖情况、荣誉证书及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6.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

  报名所需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须在面试前提交审核。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在面试前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共泰安市委党校网站(https://tadx.taian.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5人的,将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3人—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初试、面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初试和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中共泰安市委党校网站(https://tadx.taian.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和面试的,视为弃权。招聘岗位的初试、面试通知一经发布,该岗位的报名工作即截止。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中共泰安市委党校网站(https://tadx.taian.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共泰安市委党校网站(https://tadx.taian.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泰安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工资、福利执行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2.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计划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本公告由中共泰安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南高新区凤天路北首

  党校网址:https://tadx.taian.cn

  联 系 人:张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8-8225012

  监督电话:0538-8926106

  电子邮箱:dxzuzhichu@ta.shandong.cn

  附件1 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xlsx

  附件2 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附件3 同意应聘介绍信.xlsx

  中共泰安市委党校

  2025年4月8日

  原文标题:泰安党校通知公告2025年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tadx.taian.cn/art/2025/4/8/art_205508_13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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