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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3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4-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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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3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53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人事考试专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5年4月22日9: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16日11:00-4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2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16日11:00-4月23日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允许再次修改报考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5月8日9:00-5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公告《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5.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证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2025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④定向、委培毕业生、山东省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2025年8月15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④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⑤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3)、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个人社保缴费明细)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5年4月。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对知识的实践运用能力等方面。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的,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现场指定教材和讲课题目,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的(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A、B),试讲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将对考察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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