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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公开招聘9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4-1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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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5年度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公开招聘9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度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公开招聘公告(9人)

  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评价、签订拟聘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21日8:00-2025年4月23日17: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wjx.top/vm/wWWffcz.aspx)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程序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信息材料,完成后使用微信关注订阅号。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会由订阅号推送是否通过信息,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18:00

  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文渊楼C区216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签字的《2025年度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研究生阶段学校(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于1张A4纸);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两张,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版;

  5.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应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替代。

  (三)考核评价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考核评价资格。考核评价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考核评价采取无生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试讲时间8分钟,备课时间24分钟。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评价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评价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评价的视为自动弃权。考核评价成绩当场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答辩,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垦利三校与其签订《2025年度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拟聘协议书》,并完成网上签约,请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提前在相关网站(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师范类高校)、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非师范类高校)、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省外高校))注册。完成网上签约后,不再解约。

  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评价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由垦利三校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

  1.考察。垦利三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选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垦利三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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