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滨州科技职业学院银龄教师招聘公告-滨州科技职业学院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校新校区占地846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办学资源充足,教学生活设施完备,拥有各类先进实验(实训)室60余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余万元。学校由滨州渤海教育集团投资兴办,集团经过29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集团。先后荣获全国民办教育百强学校、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市级教学示范学校等荣誉。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为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资源优势、学科专业建设经验,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各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退休“银龄”教师,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培养、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龄教师34人(详细岗位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高校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超过70周岁的提请学校讨论审定并报董事会备案)。
二、招聘范围
国内高校的专任教师,科研院所一线科研工作者,企业一线技术人员,行业经验丰富的专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1.二级学院院长
(1)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及高校办学规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学院发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备引领本学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取得较高标志性成果。
(4)在原单位有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验,原则上曾担任与所聘岗位相当职务。
(5)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条件。
2.二级学院专业带头人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某一学科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引领学科开展前沿,有较强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组织能力,服务区域能力强劲。
(3)科研成果突出,至少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1项。
(4)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人员。
2.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主要岗位职责
(一)二级学院学术院长
1.每周承担不少于6课时的授课工作量。
2.主持学院学术工作,围绕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参与谋划制定学院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规划任务的落实完成。
3.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素质师资人才,加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打造特色学科团队,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指导教学团队积极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奖励。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争取每学年参与指导、组织申报1项省级高水平项目或取得其他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6.每学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面向全校的学术研讨、讲座、交流会、论坛等;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学院竞争力和影响力。
7.完成聘任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二级学院专业带头人
1.每周承担不少于6课时的授课工作量。
2.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等工作。
3.参与指导科研团队建设,承担师带徒任务,至少指导3名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采取课题指导、项目争取等方式提供支持与帮助。组建或指导至少1个科研团队开展有效工作,参与指导教师或团队至少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奖励项目1项。
4.每学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面向全校的学术研讨、讲座、交流会、论坛等,帮助提升教师的学术水平。
5.开展与其他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交流合作。
6.完成聘任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所在学院根据银龄教师类别进一步明细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及成效,在协议中注明。
五、聘任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可申请续聘。
(二)全职正高级银龄教师工作补助为10万元/年;副高级银龄教师工作补助为8万元/年。
(三)超过职责任务中所列授课工作量,按学校教师的课酬标准发放酬金;
(四)在聘期内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完成的教学科研成果,按照学校成果及项目相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五)聘期内免费入住学校教职工公寓,与学校教职工享受同等就餐待遇。
(六)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六、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于2025年5月1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岗位列表中 公布的邮箱,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专业”。
(一)填写《滨州科技职业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七、确定拟聘人员
(一)人事劳资处负责收集应聘者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
(二)由相关专业二级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二级学院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研究确定意见报人事劳资处。
(四)人事劳资处将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报学校银龄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
八、聘用
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经体检后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滨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劳资处,联系人李倩倩,电话:0543-3921886。
(二)《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招聘需求一览表》中未列入的学科,确因工作需要,由学校银龄教师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文标题: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招聘公告-滨州科技职业学院
文章来源:https://www.sdbky.cn/info/1036/27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