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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5-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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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7人)

  附件: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应聘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及认证承诺书(式样)

  附件:4.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式样)

  附件:5.同意应聘说明材料(式样)

  附件:6.在职报考人员承诺书(式样)

  三、报名与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rszp.zbnc.edu.cn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7:00。

  审核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7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7日17: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等事项,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修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其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自动取消招聘岗位,将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告并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17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取消岗位的除外)。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仔细阅读缴费操作说明,按照操作流程完成缴费。

  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标准为50元/人。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时间:2025年5月24日上午9:30

  内容: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综合知识。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5年5月22日9: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在学校官网发布。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见《应聘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如有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70元/人。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见学校官网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本次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加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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