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4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34人)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https://www.dzfybj.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5月16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本科岗位(岗位代码F03-F12、岗位代码F22-F31)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只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卫生专业类内容包括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分为医疗医技、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护理5个类别;综合管理类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选聘资格。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应聘人员按照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以及《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进行面试,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卫生专业类面试采用专业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综合管理类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本科岗位(岗位代码F03-F12、岗位代码F22-F31)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本科岗位(岗位代码F03-F12、岗位代码F22-F31)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