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专项)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5年度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专项)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地点: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415会议室(张店区复兴路与重庆路交叉口东南角)。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5月16日(星期五)16: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号楼41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材料
(一)应聘人员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需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二)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4、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与学历、专业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按时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公章。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六)应聘“面向经开区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聘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役审批表),奖励登记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有关登记、说明材料,处分材料。
档案考核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进行。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本人档案原始记载确定档案考核结果。对于加分项目,本人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且须与档案记载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加分。对于减分项目,根据本人档案记载进行。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参加档案考核,现场确认加分、减分情况。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无加分项,档案考核分按0分计入总成绩。
1、加分项目
①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计20分;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计10分;荣立三等功的计5分;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的计3分;获得嘉奖的计1分。获得多次奖励的,按最高奖项给予一次加分,不累计加分。
②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六级残疾等级的,加3分;评为七至八级残疾等级的,加2分。
③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1年加1分,计算整年后,不满半年的加0.5分,半年及以上的加1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又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不累计加分。
④军龄每满1年加1分。计算整年后,不满半年的加0.5分,半年及以上的加1分。
2、减分项目
受军纪警告处分的减5分。
3、所需提交材料
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交奖章、立功受奖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喜报。
获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奖励的,须提交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喜报。
因战因公被评为五至八级残疾等级的,须提交残疾军人证。
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提供人事档案中相应记载材料,人事档案中确无相应记载的,提供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享受相关津贴、边远艰苦地区类别及级别、服役地、服役起止时间的说明材料。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度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专项)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7870292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0-5:00
附件1:2025年度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专项)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pdf
淄博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原文标题:2025年度淄博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综合类(专项)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jkq.gov.cn/gongkai/site_jjkfqzzrsb/channel_60768d48bbb06d51031c152b/doc_681dc53e1427114bd64b5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