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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 2025-05-1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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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025年度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2025年度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9:00-11:30,14:00-17:00。

  (二)地点:济南市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济南市莱芜区汶水大街98号)二楼大厅。

  (三)方式: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应聘人员自备零钱),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笔试准考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见附件1);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见附件2)。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个人申请书见附件3),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6)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7)应聘限济南市莱芜区户籍或本地生源岗位的,须出具济南市莱芜区户籍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2月17日以前取得)或本地生源证明材料。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9)应聘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承诺(见附件4)。

  (10)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11)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1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面试人选递补

  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放弃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将在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有关考生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递补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请填写放弃资格声明(见附件5)。

  2.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1:承诺书(留学回国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doc

  附件2:承诺书(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doc

  附件3:个人申请书(考察或体检阶段之前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附件4:承诺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docx

  附件5: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中共济南市莱芜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1日

  原文标题: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公示公告2025年度济南市莱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wu.gov.cn/art/2025/5/11/art_35262_4816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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