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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枣庄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报名入口

未知 | 2025-05-1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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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枣庄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枣庄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9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详细平台地址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www.sdzzvc.edu.cn)另行公布。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至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5月2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按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有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学校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7日9︰00至5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兰陵书院专任教师岗位、医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以及专任教师1岗位技能大赛类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环节,无需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招聘岗位公告。

  报名成功且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期间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交信息不实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线上进行;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现场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确定,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及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成绩查询方法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最终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比例,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专任教师1岗位技能大赛类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仅参加面试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为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兰陵书院、医学院专任教师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提供齐全材料(详见附件2)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确定,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按照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为模拟讲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能力、教学基本素养等。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枣庄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兰陵书院专任教师岗位、医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以及专任教师1岗位技能大赛类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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